退休反聘职员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退休返聘职员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般是没经济补偿的。
1.由于退休返聘职员具备不同于一般劳动职员的特殊性,他们的劳动关系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关系,而是基于双方自愿原则打造的劳务关系。
2.除非双方事先在合同里明确约定知道除合同时的补偿事宜,不然退休返聘职员在解除合同时非常难得到经济补偿的支持。这一点是符合国内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2、解除劳动合同时有什么补偿情形?
找法网提醒,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主要包含以下几种:
1.劳动者根据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即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未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准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需要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根据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即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可以从事原工作,也不可以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或者劳动者不可以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职位,仍不可以胜任工作的等情形。
4.用人单位根据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经济性裁员。
5.除用人单位保持或者提升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认可续订的情形外,根据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按期限劳动合同的。
6.根据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退休返聘职员特殊性对合同影响?
退休返聘职员的特殊性对合同的影响主要体目前合同的性质、内容和解除条件等方面。
1.因为退休返聘职员已经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打造的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关系,而是基于双方自愿原则打造的劳务关系。
2.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合同的性质、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务报酬、保险福利与解除条件等事情。
3.因为退休返聘职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劳动关系,他们也没办法享受劳动法规定的某些权益,如加班费、带薪休假等。
4.在解除合同时,双方也应当遵循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进行协商和处置。